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校政〔2025〕16号)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拟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尚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入学时间从2006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作退学处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0天(自2025年5月26日-6月25日)。公示期满结束后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
监督电话:0371-65765051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26日
招生咨询电话:0371-65765051 65765619 6576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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