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
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按照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在籍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需要做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对象:我校所有在籍成教生(主要是17、18级和3月份即将注册的19级),补录内容:学生在职状态和父母(监护人)身份信息。我校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1日。按照教育厅通知,我校将于3月10之前在学信网进行补录信息。
该政策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为了保证我校在籍学生本人和家人享受国家改革福利,各教学点安排班主任(辅导老师)务必需要通知到每一位在籍学生。如果本人在职则不需要申报父母信息,届时我校会按规定上报本人继续教育信息,本人可申报该项个税扣除项;如果本人不在职,自愿填报父母基本信息,方便父母申报子女继续教育专项支出来减税。具体可参照国家个税最新政策的第二章和第三章具体规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原文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12/22/content_5351181.htm